比特币、以太币不是证券,因为它们没有发行人:比利时监管机构

01.12.2022 / 支付系统新闻

  • 欧洲国家的监管机构表示,由计算机代码发行的加密货币不被视为证券。
  • 布鲁塞尔对区块链技术保持中立,这与美国形成鲜明对比。

布鲁塞尔金融当局已澄清,没有发行人的加密货币不能归类为证券。

金融服务和市场管理局 (FSMA) 宣布,完全由计算机代码发行的数字资产不能被视为证券。该公告是为了回应对金融政策框架及其在加密货币中的应用“越来越多”的质疑。

“如果没有发行人,例如在计算机代码创建工具的情况下,这不是在执行发行人和投资者(例如比特币或以太币)之间的协议时完成的,那么原则上招股说明书规定,招股说明书法和 MiFID 行为规则不适用,”声明中写道。

但是,监管机构挑出了某些仍然适用于非证券资产的规则——如果它们具有交换功能的支付:2022 年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法和 2014 年 FSMA 法规。第一个法律强制证券发行人确定工具的分类。第二项立法禁止向零售客户营销特定金融产品。

对于 FSMA,新指令“在技术方面是中立的”。它指出资产是否是证券不取决于基础技术。在发布该法令时,该机构将证券定义为发行人要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陈述或利益冲突的任何可转让票据。

相比之下,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正在起诉 XRP 发行商 Ripple 未将加密货币视为证券。据该机构称,99% 的数字资产是证券。在另一起法庭案件中,SEC 胜诉了 LBRY,这是一个基于区块链的支付平台,被指控营销和销售其原生代币。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立场在整个加密领域引起了批评——因为它阻碍了数字资产的创新。